亚当莫里森大学集锦,nba亚当莫里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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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亚当·莫里森的NBA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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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妮·莫里森《宠儿》(1987),中国文学出版社,潘岳、雷格译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于对虚掷光阴的恐惧,而且为作品中叙述文字的敷张扬厉和对话描写的简约生动所吸引,潘岳和我开始尝试合作翻译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刚刚获普利策奖的长篇小说《宠儿》。起初对出版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凭着青春的热情一次次地进行修改、斟酌、打磨;而这种不期然的相遇竟导致我们沉迷于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数载之久,甚至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审美方式也深受影响,却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宠儿》正式由中国文一学出版社出版后,某电视台曾为此书做专题节目,请我们介绍故事的梗概;谈着谈着,我们也会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从话题的一侧偏出,纠缠于某个细节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们曾经身临其境,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时刻作见证。1989年秋《宠儿》初稿译毕后,我们曾在讨论中认定,这是一部在艺术质量上堪与古今任何伟大小说相媲美的杰作,它的作者应当能够在十年之内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获奖消息传出,远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马上打来电话与我分享喜悦;当然,举世称誉和惊叹的众声喧哗中,不可能有人知晓和在意两个中国年轻人的莫名激动。
我国读者对托妮?莫里森应当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已出版了中译本,《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还有不止一个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访问过我国。在1999年9月揭晓的“20世纪百部文学经典”调查活动(由外研社与《中华读书报》合办的《国际文化》专刊主办)中,《宠儿》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娄?安东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洛雷恩镇一个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艺术细胞,母亲是教堂唱诗班的领唱,父亲是个讲述黑人民间传说和鬼故事的高手,这都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儿时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员。1949年,莫里森以优等生从洛雷恩高中毕业,1953年,从华盛顿市的霍华德大学本科毕业,1955年在康奈尔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其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芙作品中的自杀主题》。莫里森一生从事的职业无非两种,不是教师就是编辑。她先是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英语,然后在兰登书屋下属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书编辑,1967年任兰登书屋高级编辑。1971年起,她相继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授课;到1984年,她辞去兰登书屋的工作,任纽约州立大学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罗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讲授写作至今。1958年,她与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育有二子。但这桩婚姻仅维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后她一直独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说法,她“从来没有准备成为一名作家”。当她的婚姻出现危机时,她积极参加一个写作小组的活动,聊以暂时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写就的短篇小说得到大家的称许,该小说取材于她的童年生活,写的是她相识的一个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给自己一双蓝眼睛的故事。离婚以后,莫里森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每天晚上安顿他们睡着后开始写作,并且从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她翻检出那个短篇,借助自己非凡的想象力把它敷演扩充成一个篇幅不大的长篇,名为《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说中,又黑又丑、无人理睬的佩可拉对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双美丽的蓝眼睛,可到头来这奢望只能在疯狂的幻觉中得以实现;她的悲剧就在于她生长在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这个国家钟爱的仅仅是她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孩子。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价值观侵蚀和挤压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变与扭曲的小说几经周折,终于于1970年出版,并获得评论界的好评,而此时莫里森已近40岁了。
《最蓝的眼睛》为莫里森日后的小说创作定下了一个基准音调,也使她以一个尖锐思想者和种族代言人的姿态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国黑人文学的传统。尽管美国黑人文学随着黑奴们被迫来到“新大陆”便已肇始,但它真正获得自己的声音还是在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在四五十年代进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学以三部长篇小说作为自己的里程碑:理查德?赖特的“抗议小说”《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以“寻找自我”为主题的《看不见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鲍德温探讨黑白关系的《向苍天呼吁》(1953)。作为后继者,莫里森认真地考察了这些前辈作家的写作并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但她从中辨析出的某种辩解、倾诉和取悦于人的音调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后来在一次访谈中说,“他们只是把我们黑人的事讲给你们听,讲给大家,讲给白人,讲给男人听。”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她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以现代艺术和人性的光芒实现对诸如黑人妇女这样的双重(多重)弱势群体的观照与关怀,为他(她)们和他(她)们的心灵作史。她坚持自称“黑人女作家”,因为“身为黑人和女性,我能进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进入的情感与感受的广阔领域”。
处女作发表后,莫里森进入稳定的写作状态,每问世一部作品便将思想和艺术的探索推进一步。她迄今问世的长篇小说除《最蓝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充满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剧形象,提出种族、性别和阶级压迫下黑人妇女的出路问题。《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获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写一个内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无意中踏上寻根之路,结果在先辈们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种族意识被唤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写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长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与黑人逃犯“儿子”的恋情,在表现二人性格冲突的同时,深切关注黑人传统价值观在当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宠儿》(Beloved,1987,获普利策小说奖),通过一桩杀婴案及其余波揭示罪恶的奴隶制的无穷贻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乐》(Jazz,1992),写一对老夫妇以及一个姑娘间奇特的三角关系:53岁的乔爱上了年轻的朵尔卡丝,当后者移情别恋时他向她开了枪;乔的妻子怀奥莱特跑到姑娘的葬礼上,要用刀子去划死者的脸,后来又多方走访,尽力去理解她的内心世界;最后夫妻二人在对共同生活的回顾中达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这个故事为切入口,展现了20年代大批黑人为逃避种族迫害和寻找更好的生活从南方乡村进入北方大都市的历史画卷,以爵士乐总领全书,透视一种发生在奴役与解放、灵魂与肉体、城市与乡村、男性与女性间的巨大冲突。《天堂》(Paradise,1998),讲述的是19世纪70年代,一群不为社会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妇将雏结伴西进,在一个名叫鲁比的小城定居下来,创建了一个天堂般的纯粹由黑人构成的社区。到了一百年以后的1976年,外部世界对这个“天堂”的侵蚀和熏染已经使居民们难以忍受,他们把社区的纯洁性受到的威胁归罪于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难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女人,于是,一伙男人袭击了这些“有伤风化”的女人。然而,对底层妇女命运的深切关注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因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来描述那不断介入她们当下生活的过去。被袭击的女人中间还有一个白人,但莫里森并没有点明哪一个是,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区分。《宠儿》、《爵士乐》和《天堂》构成了一个意在总结和梳理美国黑人百年历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终诉诸暴力的爱。莫里森还在三部曲中逐步发展了她的抒情史诗艺术,例如,在经纬《爵士乐》的时候借用了黑人音乐布鲁斯(blues)的表现手法,将多种音调相交织、混杂,使得整个文本宛如一部波澜起伏、连绵不绝的爵士乐总谱,从而准确而充分地传达人物内心的饥渴、痛苦和扭曲,并且引入评论家们所谓的“双声叙述”方式以增强层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将叙事文体中虚构、梦想和语言的抒情性发挥到近乎无节制的地步,据说这部新作是在一种半谵妄的状态下写成的。除长篇小说外,莫里森还著有剧本《做梦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话诗《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不朽杰作《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已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是杀死了一个女儿。莫里森在为兰登书屋编辑反映黑人长达三百年争取平等自由的斗争史的文献汇编《黑人之书》(1974)时接触到了这个故事,当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极想通过小说的艺术形式探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深受罪恶的奴隶制精神残害的黑奴们写一部心灵史。足以证明此书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经历了十年的酝酿和三年的写作,《宠儿》才终于问世,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丝,而那昭示绝望、疯狂、极端的爱的凶器也变成了一把更危险的手锯。小说发表后在美国文学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各大报刊纷纷刊文给予最高规格的赞语,认为它是美国黑人历史的一座纪念碑。但是该书嗣后落选全国图书奖,人们普遍认为是由于书中对种族主义的无情伐挞引得评委会中某些大人老爷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艺术家因此联名发表公开信以示抗议。在这样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奖被授予《宠儿》。进入 90年代以后,《宠儿》已经跻身现代文学经典之列,西方许多大学文学系的现代派文学、意识流小说、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课程均将其选入必读书目;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叙述学等学派纷纷从中找到证明自己理论的材料。1998年,《宠儿》被搬上银幕,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芙蕾饰演塞丝。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现在时是1873年,蓄奴制已废除10年。1855年,美丽而高傲的女黑奴塞丝只身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萨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来,路上又产下一女);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宠儿”。尽管逃亡和杀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宠儿》,Plume版3页,中文版3页,下同)。“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比?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性黑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乱砸一气,赶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与塞丝同居并向她许诺“一种生活”;随后“宠儿”以20岁少女的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占有塞丝全部的爱,宠儿甚至不惜诱奸保罗?D,以将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鬼魂对爱的追索是水难餍足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成长起来的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
表面上看,《宠儿》占有了一个成功故事的大部分要素:苦难,爱,神秘,性,暴力;但它在莫里森笔下却呈现出另一派气象,繁复缤纷有如镶嵌艺术,缠绵热烈有如爵士音乐,玄深晦涩有如现代诗;它所具有的力量更是一部讨巧的畅销书所水难企及的。在我看来,确保了这部作品的伟大性的,与其说是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毋宁说是她傲视同侪的思想水准。莫里森的思想所触及的黑人历史,往往由这样的司空见惯的场景构成:某一天,吃过晚饭,由于无事可做,一个白人农家**会把娃娃驮在肩上,无动于衷地出门去看私刑处死黑人;施刑的男人们对这个被虐杀的黑人绝说不上有什么深化大恨,他们这样做也许仅仅是因为一时兴起,戏谑和展示权力的动机兼而有之。在莫里森看来,此类兽行的随意性所蕴涵的对人类生命和尊严的蔑视比奴隶制本身的残酷更令人心惊胆寒。所以,她的笔触超越了愤怒,也不再“控诉”,而是以一种斩钉截铁的痛切陈述一个黑奴(或解放了的黑奴)在世界上的根本处境:“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251,299)“白人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已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它是白人在他们体内栽下的丛林。……它生长着。它蔓延着。……直到它最终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让他们变得残忍、愚蠢,让他们甚至比他们愿意变成的样子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惊恐万状。尖叫的狒排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白皮肤下;红牙床是他们自己的。”(198,237)在小说中,“学校老师”就是这种典型的白人,他处处摆出一副铁面无私、科学客观的姿态,但他和他的两个侄子的所作所为却是十足的兽行:他为了搞所谓研究,成天拿着尺子在黑奴们身上量来量去,像对待牲口一样;两个侄子更无聊到强行把塞丝按倒,吸走她哺养婴儿的奶水,对一个女人最神圣的母性进行疯狂践踏。塞丝曾经将白人分成邪恶的“学校老师”、侄子等和善良的爱弥、加纳、鲍德温、警官等,但最终还是认识到这种划分本身的无意义,因为白人的行善或行恶完全是单向的。偶然的,甚至情绪化的,黑人对自己的生死宠辱却惟有听天由命,毫无选择的余地。进入现代文明的人类历史,把科学和民主的光环给了新兴的美利坚,却将其最黑暗、最卑劣的部分加诸非洲裔美国人之身,“六千万甚至更多”(《宠儿》扉页题词)的黑奴亡魂就是铁证;奴隶制及其余韵对黑人心理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苦难本身,即便是20世纪末的现在,它的巨大阴影仍无法从广大黑人民众的心头祛除,黑人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都能从屈辱历史中找到源头。将人们甚至不愿回顾的历史以及黑人心灵在其中的境遇――首先就是无尽的煎熬和永恒的孤独――展现出来,是莫里森的当然职责,所以,她鄙弃当下黑人文学、艺术中那种得到白人鼓励的“自我鞭笞”,宣称她的作品是写出来“给黑人自己看的”。《宠儿》有着比常人缓慢的脉搏,因为它的角色们的心灵更为沉重;但这脉搏却是历尽磨难的人们从民族悲剧的灰烬中崛起,试图寻找永存希望的意义和理由的证据。在黑人精神自救这一关键问题上,她借书中角色之口给出了一种选择的可能性。塞丝的婆母贝比?萨格斯踏上自由土地的那一刻突然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强烈感受到“自由在世界上无可比拟”(141,168),便做了一名“不入会的牧师”,将她对自由的热爱奉献给黑人群众。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时号召他们热爱自己的肉体――眼睛,皮肤,手,脸,嘴,脚,后背,肩膀,臂膊,脖子,内脏――因为“在那边,他们(白人)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她进一步要求大家爱自已的心:“比眼睛比脚更热爱。比呼吸自由空气的肺更热爱。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私处更热爱,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在激动人心的演说过后,“她不再多说一句,站起身,用扭动的臀部舞出她的。C44L的其他部位”。(88,105)热爱,这朴素的思想(还有它的表达方式)尽管包含了太多的无奈,但却是切实的和强有力的。《宠儿》出版后有评论认为,“莫里森业已成为黑人灵魂的D?H?劳伦斯。”在我看来,这样的恭维倒很有些低看了莫里森。
莫里森激烈的种族立场一直为某些人所诟病,被认为削弱了对人性深度的挖掘。其实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是极为有害的,对种族矛盾的本质的深刻洞见乃是莫里森文学殿堂最坚固的基石,因为惟有解开这个死结才能使黑人族群获得起码的自我身份认定,从而进一步探询与展现人性之奥秘;回避和抹杀它侈谈人性则无异隔靴搔痒。作为小说核心情节的杀婴事件就是作为这样一种思想的载体逐渐在读者们的视野中清晰起来的。事件的起因是塞丝从“甜蜜之家”庄园的逃亡,而逃亡本身又是对《圣经》中失乐园神话的成仿与改写。“甜蜜之家”的名称很明显地喻指伊甸园。庄园主加纳夫妇实行着“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待黑奴们很和善,从不打骂他们,教他们写写算算,让他们拿枪,还允许黑尔在周末外出打工挣钱赎买母亲的自由。一直到加纳先生死去、“学校老师”接管庄园,庄园里的黑奴们都好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一样,懵懂无知地生活在一个田园牧歌式的梦境里。与夏娃的偷食禁果相对应,塞丝人性的最初觉醒产生于一次偶然的偷听:她无意间撞见“学校老师”给两个侄子上课,他正指导他们对黑奴进行研究,要求他们在纸上把塞丝的“人的属性放在左边”,“动物属性放在右边”(193,231)。她深受震动,并暗暗发誓,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的属性再被放到动物一边。因此,当塞丝的丈夫黑尔和西克索策划的集体逃亡失败后,她毅然决定只身出逃并一举获得成功,而她当时怀着六个月的身孕,还刚刚遭到两个侄子毒打,后背被划开,伤势严重。亚当夏娃吃了识善恶的果子被耶和华逐出乐园,还属于被动行为;而塞丝的逃亡则是不折不扣的主动出击,它以对所谓乐园的否定和拒斥宣示了人的自觉。到杀女事件发生,塞丝暴烈的母爱将这种行为中的否定倾向发挥到极致,其实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其意义在于,一个奴隶第一次真正成为自已生命的主宰,她身上人性的高贵、丰盈和美丽全系于那挑战历史必然的非理性方式。1995年我们曾在美国的广播中听到一个直播节目,内容是关于《宠儿》的讨论;有许多白人听众打电话质问,莫里森为什么不对“杀人犯塞丝”进行道义上的谴责;说实话,我们相当震惊于这些人的傲慢、愚蠢,不过也进一步理解了莫里森所坚持的写作立场。当保罗?D得知塞丝杀女真相后指责她,说“你的爱太浓了”时,她的答复是:“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164,196)在此,一个长期“失语”的民族从一个似乎失去理智的弱女子身上获得了自己的声音和性格,对失乐园神话的仿写也就此转为民族精神和文化从阵痛中新生的神话的构建。莫里森选择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下的女性做自己的民族英雄史诗的主角,承担为民族寻找自我、塑造形象的重任,既不违背民族历史和现状的真实性,也体现了她一贯的女权主义思想。
相对于贝比?萨格斯的布道(发散型的爱),塞丝选择的爱更具内敛特征:在最低限度上以最大强度捍卫人的尊严。二者都遭到了惨痛的失败:贝比心力交瘁,只能躺在床上琢磨颜色等死;塞丝则在与返回阳间索债的宠儿的爱恨纠葛中精神失常。莫里森为这两次失败安排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背景:黑人同胞的离弃。儿媳逃亡成功后,在辛辛那提黑人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贝比?萨格斯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招待朋友们,但大家酒足饭饱后却对她心生嫉妒,认为她把所有的福分和荣誉都占全了,“浓重的非难气味在空中凝滞”(137,164);因此,第二天“学校老师”带人来猎奴时,没有人前来通风报信,这间接导致了杀婴惨剧的发生;塞丝出狱后,又因为骄傲遭到他们十几年的疏远和孤立。莫里森在此刻摆脱了种族题材的限制,从哲学的高度关注人类在一个充斥二元对立冲突(比如善与恶、爱与恨、骄傲与妒忌)的世界中的两难处境以及他们对抗孤独、追寻意义的不懈努力,请黑人民众和所有的人来思索和回答,到底什么将获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在全书的结尾部分又意味深长地让这种非理性进行了一次充分的表演:谵妄状态中的塞丝看见来接丹芙上班的雇主鲍德温先生的扎帽,误以为白人又来劫夺“她最宝贵的部分’了,便在内心高喊,“不。不不。不不不”(262,312),冲出门去杀他。
另外我想强调的是,莫里森在《宠儿》的叙事过程中所作的各种艺术处理――象征、隐喻、夸张、通感、意识流、时空变换、超自然现象描写、多角度叙述等等,一方面服务于小说的主题(明晰坚定的部分所构成的坚硬内核),一方面也与她思想大中量含义丰富隐晦、需要辨明的成分相匹配,或者说顺应着灵魂的需求和血液的节奏。譬如,小说被写成了一个鬼故事。凶宅闹鬼是18世纪末盛行的哥特式小说的惯用伎俩,但在莫里森笔端,它完全丧失了制造悬念和渲染恐怖气氛的作用,而与全书激越明亮的音色保持一致。宠儿的鬼魂多年来一直在124号徘徊不去,并且随时间推移渐渐长大,直至以妙龄少女的真身登场为止,它的基调是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以肉身还魂的宠儿被设计成既有人的基本特征,又带有鬼的恍惚虚浮,较之一个危险的信号更像是联结阴阳两界的一条纽带。在一次访谈中,当被问及是否相信鬼魂存在时,莫里森答道:“是的。你相信细菌吗?……(要是没有鬼魂)我将不得不依靠所谓科学数据来解释毫无科学根据的事物。”显然,宠儿的形象带有非洲传统宗教思想和生死观念的印记;我们也可以将其视做莫里森所倡导的黑人民族传统对现代文明既定秩序的有力反拨。
作为一部旨在揭示奴隶制精神贻害的小说,《宠儿》着重表现了过去时间对现实世界、尤其是已获自由之身的黑人心理的严重干扰。从现代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看,女主人公塞丝与保罗?D即将重逢、情节正式展开前一刻塞丝的思维状态,就是一种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塞丝虽然“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6,7),却无法控制它不滑向过去的深渊。事实上,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状况下,面临着这样一种随时都会失足跌入的心理深渊(在后来的《爵士乐》中,又被形象地描述为crack〈裂缝〉)。比如,贝比?萨格斯有过六个丈夫、八个儿女,却全部不知所终;保罗?D自认的男子气概在一只公鸡面前分崩离析;乐观刚强的老黑人斯坦普?沛德年轻时妻子被小主人长期霸占却无能为力;泼辣能干的艾拉的青春期被一对白人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莫里森把塞丝每天的生活描述成“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73,86),当保罗?D介入其中时,对“甜蜜之家”的共同记忆使得这工作变得难上加难;宠儿的归来更是彻底摧毁了它。奇妙的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莫里森用一个表面上杂乱无章、支离破碎的庞大结构严谨地组织起来,并动用现代小说几乎所有的文学手段将每一个碎片安放妥贴,焊接牢固,前节所罗列的一些手法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这部篇幅并不长的作品就好像一次现代小说技巧大展或一本小说写作教科书,读者被其魔力吸引着,从任何一处(小说的每一页)都可以进入它所虚构的现实,但总会发现,在迷官的中。心坐着莫里森,像她一再说起的老妇人那样手中握着这个虚构世界的全部秘密。关于本书的结构,有论者认为,“仿佛将一幅画画在玻璃板上,将玻璃打碎,再把碎片按照令人眩目的现代形式重新拼接。”还有论者把莫里森的匠心独运描绘成“又一次晃了晃她那璀璨夺目的万花筒”。我们还可以将小说的结构看做一条有着许多暗流和旋涡的缓慢前行的河流,流程起讫为1973年春和1874年夏(叙述现在时),暗流和旋涡就是对过去时间的追忆、反省和重构;在人物不断的遐思、走神和泪号之中,过去和现在交错共生,情节随着涟漪扩大而趋于清晰完整,难以规避的真实浮出。小说开始就交代了小女婴被割断喉咙而死的事实,其后又多次对杀婴真相进行暗示,但到完整再现杀婴现场时行文已经过半了,而杀婴动机还要在以后的篇幅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讨论才会水落石出。塞丝在逃亡途中生下女儿丹芙,主要得益于一个善良的穷苦白人女孩爱弥的无私帮助,这个歌颂超越种族界限的普遍人性的动人故事是相对独立于全书的,但莫里森仍让它分三次从不同的视角完成,层次分明:第一次由丹芙的思绪引出,第二次是丹芙讲给宠儿听的,第三次才由塞丝亲自补充周详。另外,各种音质的多声部的合唱与交响(小说第二部分以“你是我的”为主旋律的塞丝、宠儿、丹芙三人思绪错综交缠的一章,最具典型性),也使《宠儿》具备了一部伟大的复调小说作品的基本特征。
NBA历史上出现过哪些伯德接班人?
天赋异禀的球员,在进入NBA之前,就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例如天之骄子詹姆斯,大学超巨邓肯、奥尼尔等人,他们年纪轻轻就锁定状元席位,选秀前被吹上天,进入联盟之后也的确兑现了天赋。不过有一些年轻人,他们的天赋很出色,选秀前同样被吹上天,但却未能在NBA兑现天赋,甚至最终沦为了水货。
奥卡福
贾希尔奥卡福,他是15年的探花秀,是一个身高2米11,有着完美内线进攻技巧的球员。选秀前,都说奥卡福能够成为超巨,新秀年场均17.5分7篮板的数据也很漂亮。不过奥卡福攻强守弱,球风也偏传统,并不适应小球时代的打法。此后每年数据都在下滑,辗转76人、篮网和鹈鹕,始终没有打出好的表现,已经沦为边缘人物了。
迈尔斯
迈尔斯,当年是号称加内特二代的球员。他是00年的探花秀,和加内特的确有很多相似之处,2米06的身高,出色的臂展,劲爆的运动能力,高中时攻防两端都很出色。进入NBA之后,他也被快船当做建队核心培养,只不过打了2年表现平平。此后为骑士、开拓者、灰熊等队效力,同样没有兑现天赋,早早告别了NBA。
莫里森
在伯德之后,NBA有不少白人大个备受期待,不过最终只有诺维茨基达到期望。亚当莫里森,他是06年的探花秀,生涯开始于黄蜂队。莫里森身高2米03,是个可三可四的球员,有着不俗的进攻技巧,当年山猫期待他成为伯德接班人。不过事实证明,他距离伯德太遥远了,一共只在NBA打了3个赛季,场均7.5分2.1篮板,表现很一般。
富尔茨
富尔茨也是天才球员,选秀大会前呼声很高。作为一个身高只有1米93的矮个得分后卫,富尔茨拥有历史级的运动能力,甚至能够完成罚球线暴扣。不仅如此,大学时富尔茨展现出的进攻才华很强,得分手段多样,手感出色,是个能突能投的球员。不过在联盟打了3个赛季,富尔茨始终没有兑现天赋,如今已没有多少关注度了。
奥登
选秀前的奥登,拥有拉塞尔+上将结合体的美誉。大学时期,奥登的表现堪称完美,他在篮下有绝对的统治力,天赋肉眼可见。当年他力压杜兰特成为状元,是开拓者的重点培养对象。不过进入NBA之后,奥登频繁遭遇伤病。在为数不多的出场时间里,奥登进攻端的表现,也没有大学那么犀利。最终他26岁就退役,对比大学落差太大了。
托尼·莫里森生平简介是怎样的?
在NBA中,似乎每个巨星都有一个甚至数个被认为他接班人的青年才俊,虽然很多球员都无法达到前辈巨星的高度,但是还是能从这些球员的身上看到前辈的影子,甚至有些球员完美传承了前辈巨星的一切,比如乔丹和科比,在科比身上,拥有着和当年乔丹一模一样的技术打法,永不服输、对胜利执着的精神。
但是同为巨星的拉里伯德,他的接班人不但没有继承他五成功力,更是显得一个比一个奇葩。
亚当莫里森
在大学期间获得荣誉无数的莫里森,因为NCAA赛场上表现出的出色得分能力。加上2米03的身高,过人的篮球智商,还没进入联盟,就成为第一个被联盟以大鸟伯德作为选秀模版的球员。甚至如果不是因为莫里森身患糖尿病,可能那年巴格纳尼状元的位置就要变成亚当莫里森的了。不过即使是这样,莫里森凭借试训期间优秀的表现,被乔丹用探花签选中。
但是莫里森在NBA的表现,简直是对联盟和乔丹啪啪的打脸,新秀赛季出战78场的莫里森,虽然场均拿到11.6分的新秀第二高分,但是投篮命中率只有37.6%,对于以投射能力称霸大学联盟的莫里森来说,简直是惨不忍睹,接下来的赛季以为这位探花秀命中率会有所改观,谁知道这竟然是莫里森职业生涯的巅峰,第二个赛季因伤只出战44场的莫里森,以36%的命中率只能拿到4.5分。
这个赛季结束后,乔丹再也忍受不了莫里森表现,将他交易到了湖人。不过成为湖人板凳末端球员的两个赛季,让莫里森收获了两个总冠军戒指。而新秀合同结束后的莫里森,再也无人问津。
这位06年力压罗伊的探花,给NBA留下的除了伯德接班人的笑料外,只有最水探花的骂名。
克里斯蒂安莱特纳
出身杜克的莱特纳,拥有堪称辉煌大学生涯,大学四年,莱特纳几乎拿到了一个大学球员可以拿到的一切荣誉,甚至在92年星光灿烂的梦一队中,莱特纳也已唯一的大学生身份入选。这是在大学期间已经无人能挡的奥尼尔,都没有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92年选秀大会的状元奥尼尔曾经这样评价过这位同级的探花,?他就是下一个伯德,别看这个家伙跑不快跳不高,但一旦你放松警惕,一定会复出代价?。正是因为奥尼尔的这句评价,让莱特纳成为了联盟第一个拉里伯德接班人。
新秀赛季场均18.2分8.7个篮板的数据,让人们对这位伯德接班人充满了期待,但是人们没有想到的是,新秀赛季竟然就是莱特纳的巅峰,接下来的赛季,因为伤病和有些畏惧身体对抗,莱特纳的数据每年都有下滑。
这位两次带领杜克夺得NCAA冠军的球员,似乎把所有的辉煌都留在了大学生涯,在NBA只入选过一次全明星的莱特纳,甚至因为偏软的球风,被球迷称作?娘娘腔的常胜将军?。
安东尼沃克
这个被中国球迷戏称为胖头陀的沃克,作为96黄金一代的一员,被绿军选中后就当作核心培养,更是在1998年就早早的入选了全明星,和98年进入绿军的皮尔斯,组成了凯尔特人复兴希望的双子星,甚至当年的皮尔斯,也不过是沃克的小弟而已。
00-01赛季,达到生涯巅峰的沃克场均可以贡献23.4分8.9个篮板5.5次助攻1.7次抢断的全面数据,这个数据已经非常接近伯德的数据了,但是这个赛季的沃克,却疯狂的迷恋上了三分,场均出手比上赛季提升了一倍还多,在别人质疑他的打法时,沃克说出了那句闻名联盟的名言?我之所以爱投三分,是因为没有四分线?。
季后赛的无法突破,沃克对三分的迷恋,加上绝对软肋的防守,让凯尔特人选择送走沃克,将皮尔斯立为核心,接下来的赛季辗转于小牛。凯尔特人、热火、森林狼、灰熊的沃克,跟随热火取得了总冠军,也在一场未打的情况下,被灰熊裁掉离开联盟。可能老球迷对沃克最深的印象,就是他命中三分后扭着肥大屁股的怪异舞蹈了。
这位生错时代的伯德接班人,12年宣布退役,而退役后的沃克,唯一传出的新闻,就是败光亿万家产,宣布破产。
基斯范霍恩
97年马刺和凯尔特人争夺邓肯情况下,诞生的大鸟伯德接班人,虽然范霍恩大鸟伯德的称号是红衣主教为了迷惑马刺,请媒体疯狂造势下的产物,但是不得不说,当年被篮网用榜眼签选中的范霍恩,确实有成为大鸟伯德的潜质。
身高2米08,投射能力出众,头脑冷静的范霍恩,新秀赛季就能贡献成均19.7分6.6篮板的数据,和卡塞尔联手将篮网带入了季后赛,不过在首轮遇到了强大的乔丹,二年级的范霍恩场均就已经可以贡献21.8分8.5个篮板1.26次封盖,成为了一颗冉冉生起的新星,也让人们更加坚信范霍恩成为下一个拉里伯德,只是时间的问题。
但是接下来的赛季,断断续续的伤病让范霍恩的数据一直呈下滑状态,二年级的21.8分竟然是他生涯的巅峰,而02年总决赛表现的无力,让范霍恩开始了在联盟中的流浪。
虽然范霍恩拥有出色的投射能力,但是偏软的球风和对抗的无力,让范霍恩华丽的数据和对胜利的贡献其实不成正比,况且,性格温文尔雅的范霍恩,也没有伯德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和坚韧不拔的精神。
迈克邓利维
2002年选秀大会,邓利维依靠大学时全面的身手,出色的投射能力,极高的球商,力压斯塔德迈尔,内内等人,成为了这届选秀的探花秀,甚至在邓利维身上,可以看到大鸟伯德的影子。
出身名门之后的邓利维,可能是这几个伯德接班人中最弱的存在,即使这样,巅峰时期的邓利维也有19.1分5.2个篮板3.5次助攻的场均数据。而且身高2米06的邓利维,拥有同等身高中,极其出色的传控能力,加上超高的球商,让他可以完美的执行教练布置的战术,甚至在防守端,邓利维虽然无法成为顶级的防守球员,但是防守一般的角色球员,邓利维还是可以出色的完成的,他很懂得利用自己出色的身高和臂展。
不过相比于其他人,邓利维更适合当一个角色球员,因为邓利维虽然能力不错,但是很少持球去制造分轨,更多的得分方式是三分线外接球后的出手投篮。
这也让邓利维成为五名伯德接班人中最平庸的一个。也是历史中为数不多,整个职业生涯都是角色球员的探花秀。
拉里伯德他的职业生涯很短暂,是不是因为他的背伤呢?
托尼·莫里森简介:姓名:托尼·莫里森;
出生年代:1931年;
职称:作家;
国家:美国;
个人情况:莫里森于1931年2月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克里夫兰附近的罗伦镇,原名琪洛·沃尔德。莫里森12岁便开始打工,同时顽强地坚持学习,1949年终于进入华盛顿专为黑人设立的霍华德大学。1953年大学毕业后,莫里森进入康奈尔大学深造,研究福克纳和吴尔夫的小说,于1955年获文学硕士学位。此后她先后在南德克萨斯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书。她与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并开始试笔写作。1964年与丈夫离婚后,莫里森离开霍华德大学,到纽约兰登出版公司当编辑。1976年后又担任教职,曾在耶鲁大学、巴德学院教授黑人文学和小说创作,现为普林斯顿大学教授。
她的作品在1970年后陆续发表。她的第一部作品《最蓝的眼睛》的发表,为她赢得了“当代美国黑人社会文学观察家”的称号。
1973年,她推出了第二部小说《秀拉》。后又有《所罗门之歌》(曾获得过美国图书评论奖)、《沥青娃娃》、《宠儿》(获得过普利策奖),《爵士乐》。
1993年,由于她“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像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莫里森获诺贝尔文学奖。
亚当·莫里森的莫里森与乔丹
你被耍了,当那么多软蛋背着“大鸟二世”的称号时,你还真以为,我也是个白人软蛋。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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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球探如果改行做推销员,一定都业绩卓著。比如,二十一世纪以来,我们已经看到了三个被形容为“大鸟二世”的家伙,分别是范·霍恩(他在受那次改变职业生涯的重伤前,每晚有半节略有意思)、迈克尔·邓利维(也许拿着当时联盟所有不到一千万的年薪中最烂的合同)以及亚当·莫里森(我做了个无聊的统计:在他的新秀季有14场比赛只投进刚好一个球,在第二季开始前就宣布受伤了)。最为讽刺的是,他们的选秀顺位分别是一个榜眼、两个探花。球队相信了“大鸟二世”的传言,而忘了拉里·伯德本人只是1978年的6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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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胶柱鼓瑟的模版很容易让我们迷失对一个事物的真正看法。现在让你讲述想象中的大鸟,你会怎么说?噢,连续三届三分王,精准的远射,并不出众的跑跳能力,技巧卓越,用脑子打球——停!接着推下去会有人情不自禁的想到科沃尔或者卡波诺去了。面对此情此景,我们只好无奈地对“伪大鸟二世”们吐一口唾沫:你们的残缺败坏了人们想象的极限。
各种传说在制造一个拉里·伯德。比如,那著名的出手不进后的左手补篮,1988年东部决赛妙手点死刺客的神偷,某个三分绝杀,另一个三分绝杀,某次对一个家伙说“我要在这里跳投绝杀你们”然后实践诺言的神话。历史镜头记载着那在球馆中身穿汗衫短裤跑步、不断重复同一姿势跳投的白人,但却甚少关怀到1979年大学决赛败北魔术师的密州大后,他在板凳上的哭泣——那源自于他对失败的深刻厌恶。或者,历史也不会那么不识趣,在集锦镜头里去重现他和J博士的斗殴与口角——当他在某场飙得42分而J博士只得6分时,他在J博士耳边不断絮叨“42,6。42,6……”现在也甚少有录象可以告诉我们,在1981年,头两场总决赛里,他是如何在第一场抓下21个篮板球,然后又在第二晚重复抓21个篮板球的——而且,他的对手还是篮板王摩西·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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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里·伯德和迈克尔·乔丹有一点是一样的:他们是历史上仅有的某几个,只要存着这心思,就可以以一人之力,从肉体到心灵上完全摧毁你的人——当然,也包括嘴上那些絮叨。当魔术师不上场时,他会跑去安慰那家伙,然后在比赛中刷下36分20个篮板12次助攻,每得一分就对板凳上的魔术师微笑下。或者,当1988年东部半决赛,多米尼克·威尔金斯忽然愤怒起来打算不断暴虐篮筐时,他会像闻到血腥之后冷静而又狂热的猛犬一样,露出一副灵魂出窍、全身浮游的涣散眼神——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跳投、切入、传球,以及羞辱性地在对方头顶用左手投篮,然后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对飙之一。在他达成常规赛MVP三连冠的那些岁月里,拉里·伯德不断用各种我们所不知道的方式排遣他无敌的寂寞:尝试整场都用左手投篮、在某几场比赛中只在某一点跳投、传说中对记者透露的“我想在哪哪哪几场比赛里拿40分”的无聊赌约,等等。
拉里·伯德在30岁后才正式成为一个三分射手——在此之前,他并不很屑于用这招。终其一生,只有在因为背伤牵引而时常缺赛的34岁那季,他的场均篮板球数才低于9个。整个80年代,他与巴克利、兰比尔、摩西·马龙这群篮板怪兽们唇枪舌剑、手劈肘搡、脚踹膝拌。如果忘记他在其他方面的不朽,那么他至少也是个不错的蓝领——虽然没有哪个教练会蠢到让他去做体力活。
这就是我想说的,关于拉里·伯德的故事。我们很容易被“大鸟二世”和科沃尔们误导,以为一个软蛋、小聪明、会远射的白人绅士就配当伯德——实际上,这简直是对J博士、摩西·马龙、底特律匪帮、魔术师、天勾、火箭双塔们的至大不敬。
拉里·伯德刁毒、狡猾、垃圾话连篇、好胜成狂,偶尔心胸狭窄(比如在麦克海尔得到队史最高56分后,他立刻去刷新了一个60分记录),而且像个地道的蓝领工人一样执拗。白人的肤色以及并不强壮的体貌无非是他邪恶灵魂的遮蔽物。
非常可惜,那一切望去已远,只因为我们已改换了观看的方式。老式牛仔片的夕阳下拔枪对射、一击绝命只在塔伦蒂诺的致敬**中出现。飞翔于21世纪上空的是浮华绚烂的爆炸火花、飞扬的弹壳和绵长澎湃的枪战。于是许多人误会了那个在酒吧里沉默险诈的家伙,以为他和许多背着他的声名却在决斗时会吓得尿裤子的牛仔一样,只是软蛋而已。
亚当·莫里森的其他信息
选秀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乔丹在2001年钦点夸梅·布朗为状元,后来的事实证明这是一个败笔。五年之后,乔丹又得到了机会,这一次他选择了得分能力超强的莫里森,但愿这次飞人不要再失手。乔丹成为山猫的小老板,在人事任免上独揽大权。选秀大会对乔丹来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当猛龙选中巴格纳尼,公牛挑走阿尔德里奇后,乔丹将选择谁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来自冈扎加大学的亚当·莫里森有幸被乔丹招入麾下,成为探花郎。乔丹看中的是莫里森的得分能力,“我们需要得分,特别是在第四节,莫里森能为我们提供这些,”乔丹说,“这支球队只能打好前三节,我们需要一个第四节的领导者,需要一个能投中致胜球的家伙。”
如果只从得分考虑的话,莫里森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22岁的他在大学时就是个得分高手,上赛季平均得了28.1分,居NCAA之首,他也因此被称为是自卡梅罗·安东尼之后NCAA最令人畏惧的得分高手。莫里森是个很有特点的球员,一头乱蓬蓬的头发散发着浓郁的复古风格,他的名言是“头发不扎眼不剃头”。莫里森从小的偶像是“大鸟”伯德,在打法上两人也很相似,两人都不擅长防守,但投篮功夫出色。莫里森一年前还不会投三分,但上个赛季他三分出手后总是能神奇地命中。莫里森经常有高难度的投篮,防守者最初深感惊讶,但久而久之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过乔丹选中莫里森也不全是因为得分能力,莫里森对胜利的渴望更令乔丹心喜。今年对UCLA的16强之战,在比赛还剩下2秒时,莫里森以为比赛已经结束,竟然掩面流泪,他也因此错过了翻盘的机会。在裁判吹响终场哨后,莫里森伏在场地中央痛哭。也许有人认为莫里森不够坚强,但在乔丹看来,他对胜利充满渴望。“我最看重的是他对胜利的渴望,这点是无法教会的。”乔丹说。
亚当·莫里森的职业生涯
莫里森是John 和 Wanda的儿子。
他有两个姐姐 Sara 和 Brandie。
他有一个女儿 Adison Mary Jane Wells Morrison,在2008年6月出生。
当他出生时,他的父亲 John是蒙大拿州格冷代夫Dawson Community 大学的主教练。 家庭随着父亲John的教练生涯而四处搬家,首先是南达科他州的Mitchell,然后到了怀俄明州的Casper。
莫里森于2013年退役
亚当·莫里森的NBA数据
合同情况:4年 1692万,2006/7/7签,2010夏到期,08&09球队选项
『2008-2009』 代表山猫队出战44场,首发5场,场均只有4.5分,投篮命中率36%。在2009年2月8日,被山猫队交易。山猫队用莫里森和后卫香农·布朗从湖人队交换来了拉德马诺维奇。 莫里森代表湖人出战8场,场均只有1.3分。赛季在湖人队只拿到10分。
『2007-2008』 由于左膝受伤,莫里森缺席了整个赛季的比赛。莫里森是在2007年10月21日对阵湖人队比赛中受伤的。
『2006-2007』 代表山猫队出战78场,首发23场,场均11.8分,只有37.6%的投篮命中率,2.9篮板和2.1助攻。在2006年11月15日VS马刺的比赛中,出场48分钟,出手23次命中12球(均创职业生涯最高纪录)。在2006年12月31日对阵步行者的比赛中拿到职业生涯最高分30分,还有6篮板,2次助攻;同时罚球11中10,创职业生涯最高纪录。
穿16号球衣的篮球运动员叫什么名字
单场得分 30分(2006-12-30 山猫VS步行者) 投篮命中 12个(2006-11-15 山猫VS马刺) 投篮出手 23次(2006-11-15 山猫VS马刺) 三分球命中 4个(2场比赛达到这一数字) 三分球出手 7次(4场比赛达到这一数字) 罚球命中 10个(2006-12-30 山猫VS步行者) 罚球次数 11次(3场比赛达到这一数字) 进攻篮板球 4个(2007-01-27 山猫VS勇士) 防守篮板球 6个 (2006-11-14 山猫VS黄蜂) 篮板球总数 7个(4场比赛达到这一数字) 助攻次数 7次(2场比赛达到这一数字) 抢断次数 3次(2006-11-10 山猫VS超音速) 盖帽次数 1个(11场比赛达到这一数字) 上场时间 48分钟(2场比赛达到这一数字)
1、保罗-加索尔:保罗-加索尔现役身披16号球衣最杰出的代表。从2001年选秀加盟灰熊,到后来转投湖人,再到公牛和马刺,加索尔从未更换过球衣号码。而在湖人时期他和科比也率队3次杀入总决赛,2次夺冠。
2、杰里-卢卡斯:绰号“记忆大师”的卢卡斯,于1962年选秀中加盟辛辛那提皇家,当时他就身披16号球衣。1971-72赛季卢卡斯转投尼克斯,也因16号球衣名花有主,而继续身穿32号。在此,他随球队2次杀入总决赛,1次夺冠。1980年,卢卡斯入选名人堂。
杰里·卢卡斯(Jerry Lucas),1940年3月30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米德尔敦,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中锋。
3、鲍勃-兰尼尔:1970年选秀,兰尼尔加盟活塞,1979-80赛季中期他转投雄鹿,在此一直效力到1984年退役,兰尼尔一直未更换过16号球衣。身披这件球衣,兰尼尔8次入选全明星,并在1992年入选了名人堂。
鲍勃·兰尼尔(Bob Lanier),1948年9月10日出生于美国纽约布法罗,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中锋 ,绰号“浮标”(Dobber) 。
鲍勃·兰尼尔在1970年NBA选秀中于第1轮第1位以状元秀的身份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 ,期间7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1974年当选NBA全明星MVP ,1978年荣获詹姆斯·沃尔特·肯尼迪公民奖。1980年2月4日被交易至密尔沃基雄鹿队 ,1982年再次入选NBA全明星阵容。
4、佩贾-斯托贾科维奇:在加索尔之前,佩贾可算联盟身披16号球衣的杰出代表。在国王,他凭借一手华丽而精准的外线投篮,在NBA声名鹊起。此后不管是辗转步行者、黄蜂、猛龙还是小牛,佩贾的16号球衣始终未曾更换。终于,2011年佩贾随小牛夺冠,也算圆了他的夙愿。
5、王治郅:1999年选秀,大郅于次轮总第36顺位被小牛选中。2001年4月5日,大郅为小牛披挂上阵,成为第一位征战NBA赛场的亚洲球员。2002年,大郅转投快船,依然身披16号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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